為健康向電子煙說不
您是否曾在臉書(Facebook,FB)、Instagram(IG)或拍賣網站看過宣稱可以「減少健康危害」或者「幫助戒菸」且有多種口味的「電子煙、電子果汁」嗎?這都是電子煙商以華麗的包裝、煙霧少、減害、清香的口味等行銷手法,誘使你購買與使用。根據國民健康署委託世新大學監測網路中電子煙訊息露出結果顯示,截至110年6月7日止,與電子煙有關之臉書社團、粉絲專頁、地標計有342個,較110年3月6日293個,增加16.7%;而拍賣網站業者則透過一些看似無關字眼和話術行銷電子煙,顯見業者持續透過網路傳播電子煙,欲吸引青少年購買使用。國民健康署已將彙整之監測結果,送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後續查處,同時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販賣電子煙,為了健康,民眾更要向電子煙說不!
生活化的用語 掩飾違法販售
電子煙賣家善用網路社群行銷,吸引年輕族群,世新大學鍾起惠教授團隊於110年上半年以「電子煙」、「電子果汁」等關鍵字於臉書(FB)搜尋,短短3個月的時間,相關訊息增加16.7%(詳見表1)。拍賣網站方面以「煙彈」於購物平台搜尋,仍發現超過4萬3千筆電子煙產品;以「大煙」、「小煙」及電子煙商品名作為關鍵字搜尋,也可發現與電子煙煙油相關訊息(詳見表2),購物平台上的賣家為規避政府稽查,透過與電子煙看似無關的關鍵字(如電動牙刷、霧化口服液、水果糖…)曝光商品,實則為販售電子煙的主機、煙油及煙彈。
以圖、照片展示為主的IG亦是電子煙常見的展示平台,監測發現以電子煙為關鍵字之IG已有超過21萬3,000則貼圖(詳見表3),相較109年增加約1萬5,000則。而有別以往直接展示不同口味的煙油外包裝,有越來越多賣家運用象徵圖像,例如以各式水果的圖樣來表達不同口味的煙彈。
近7成民眾贊成政府禁止電子煙
目前查獲電子煙若含毒品成分,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;若含尼古丁或宣稱療效則依藥事法辦理;若似菸品形狀,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處辦,但是對稽查到賣家販賣非菸品形狀之電子煙,或不含尼古丁之電子煙等情況,因目前國內管制電子煙之法源不足,政府有查處困難情形,正推動中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,即以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之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,全面管制電子煙。
依據國民健康署於110年6月25日至7月1日執行「110年民眾對菸害防制宣導暨電子煙議題之認知態度調查」,以電話訪問15歲以上民眾,有效樣本數1,083人,有超過9成民眾聽過電子煙,其中接觸電子煙訊息管道以「電視新聞報導」的比例最高(41.6%),其次為「親友或同事、同學」(40.9%)以及「網路」(37.2%);有86.6%同意電子煙會危害身體健康,有13.4%表示不同意或不確定,有77.5%不同意電子煙可幫助吸菸者戒菸;有68.9%贊成政府禁止電子煙。
任何形式的菸(煙)品都有害,「減害」攏是假!
電子煙廠商常以「減害」、「可幫助戒菸」等資訊來誤導民眾,進而使民眾接觸電子煙等相關產品。世界衛生組織(WHO)指出,任何形式的菸品或電子煙都是有害的,電子煙多含有尼古丁及有害致癌物,對使用者和暴露於二手煙者都有害,也沒有證據證明電子煙是安全且可以幫助戒菸1;各單位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之電子煙油,超過8成含有尼古丁,讓想要戒菸而使用電子煙的人反而更依賴尼古丁!研究也顯示嘗試以電子煙協助戒菸者中,約95%仍持續使用紙菸或電子煙,且更有50%-60%會成為紙菸與電子煙併用者2。
國內已有醫療機構陸續通報疑似電子煙相關肺傷害(E-cigarette or vaping product use-associated lung injury, EVALI)的案例,民眾千萬別再相信電子煙能降低健康危害或戒菸的說法,國民健康署呼籲戒菸請尋求專業醫療的協助。
戒菸資源:
◎ 免費戒菸諮詢專線:0800-63-63-63
◎ 洽地方政府衛生局(所)接受戒菸諮詢或服務,可免費索取戒菸教戰手冊
◎ 全國近4,000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(查詢電話:02-2351-0120,網址https://ttc.hpa.gov.tw/Web/Agency.aspx)
參考資料:
1. WHO: Tobacco: E-cigarettes. https://www.who.int/news-room/q-a-detail/tobacco-e-cigarettes
2. Benmarhnia T, Pierce JP, Leas E, White MM, Strong DR, Noble ML, et al. Can E-Cigarettes and Pharmaceutical Aids Increase Smoking Cessation and Reduce Cigarette Consumption? Findings From a Nationally Representative Cohort of American Smokers. Am J Epidemiol. 2018;187(11):2397-404.